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就2006—2007年度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在京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厂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印刷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定点印刷厂招标
二、项目编号:ZC-CZB06003
三、招标内容:
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以下简称中直机关)及所属在京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内部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报表、票据、证书等印刷品的印刷和服务。
1、本次招标共分为三包,投标人可以同时选择多包或其中任意一包投标。
第一包:票据、证书
第二包: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
第三包:信封
2、定点印刷资格有效期限:2006年5月1日到2007年4月30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同一法人不能授权两家(含)以上的印刷企业对同一包)进行投标;
(2)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3)投报第一包的投标人,应具有2005年(不含)以前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涉密防伪票据、证书类《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投报第二包的投标人,应具有2005年(不含)以前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5)投报第三包的投标人,应具有《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并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本次招标拒绝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的投标,并拒绝接受任何非印刷企业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
注:本标书中有关保密标准及要求由国家保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延春 联系电话:(010)83086061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及方法: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06年2月27日起至3月19日止(周六、日除外),每天8: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放地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201室)。
(3)招标文件发放方法: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凭经工商机关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原件(第三包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复印件;《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原件(第一、二包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免费领取招标文件。任何未经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备案的潜在投标将被拒绝。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3月22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3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06年3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金台饭店金尊厅(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并按上述接收投标文件时间的规定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招标人拒绝或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招 标 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2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88
电 话:(010)82273278 (010)82273279
传 真:(010)82273279
联 系 人: 薛 垚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开户名称: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 02000028092000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