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江西省也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地方性出版法规。这标志着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江西省出版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非常强的地方综合性出版法规。它将许多年来我省出版行政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创设了许多新的条款。不仅对出版从业人员作出了许多具体规定,同时也对出版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部门人员在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
目前,江西省有出版单位241家,印刷复制企业3069家,发行企业4711家。全面贯彻《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从事出版活动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对虽经许可设立但屡屡从事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的出版单位给予严厉惩处,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市场体系,为解放和发展出版生产力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