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专业《包装法》正在审议
据了解,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由生产包装企业出资,政府部门成立专门的回收机构,建立回收处理厂。
市民观点:货真价实才是真
近几年来,包装行业在无法律限制下越来越离谱,一些生产企业和产品代理商把过度包装、特别是月饼包装演绎得淋漓尽致。被包装物与包装物争宠,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以前,环保部门也接到一些由此引起的环境污染投诉,但处理起来比较困难,效果也不明显。“现在国家以法律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是一件好事”。当前困难界定过度包装有点难,《防治法》正式实施后,能否真正叫停过度包装?由于《防治法》对过度包装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有关部门也还没有对该法中提及的回收进行细致说明,这可能成为该法今后执行的门槛。同时包装物的价值该如何认定,由哪个部门认定,以及不同商品的包装是否都要按照一个标准来限制等细节问题,都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