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关重要的派工单
杨步兵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南京灏月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月公司)2年多的装订工生涯,会以指证自己的老板而告终。
收藏小纸片是杨步兵多年来的奇怪习惯。什么便条、信笺、收据都是他的收藏对象,这里面包括工厂的派工单。派工单是他每天辛勤工作的证明,每天装订了多少书,能拿多少钱,在上面都有记录。保留派工单还可以随时让他核对老板是否如数发给自己工资。
杨步兵从来没想过经他手装订的那些书究竟是什么书。直到2002年10月的一天,他无意中发现灏月公司的人正在烧毁账目和单据,才隐隐觉得他打工的印刷厂似乎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这一天,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检查人员在灏月公司查获大量图书,这时,杨步兵才知道这些书被称为非法出版物。
还是这一天,灏月公司被查封。工厂老板钟山被南京市鼓楼区公安局刑事拘留。杨步兵也失业了。当鼓楼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出现在杨步兵面前时,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竟成了破获钟山非法出版案的一枚关键棋子。“我们都知道钟山是只大老虎,但手头有限的证据让他更像只猫。”案件承办人之一的曹立检察官,在后来描述侦查钟山案件的前期工作时说,“杨步兵的出现使案件柳暗花明。”
杨步兵积攒的300多张派工单,无意间成为本案的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清楚地证明了他的老板钟山从2000年底到案发前非法印刷图书的名称和具体数量。鼓楼区检察院迅速对派工单做了笔迹鉴定,证明签发人都是钟山的父亲钟家内。“钟山至今都不明白,他之前已经销毁了大量罪证,我们怎么还会掌握那么多的证据。”曹立说,“小小的派工单成了起诉钟山的关键证据。”
派工单的出现成为钟山非法出版案柳暗花明的一个转折,而钟山的服法已是必然。鼓楼区检察院的干警们为侦破此案,走访了上千个部门和个人,转战广东、甘肃、黑龙江等省,足迹遍布大江南北。
电脑里的秘密
2002年10月,江苏省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向公安机关举报,鼓楼检察院在批准逮捕钟山时便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展开全面侦查。检察机关发现钟山不仅销毁了大量往来账目和单据,而且删除了全部电脑资料。检察官们通过高科技手段恢复了灏月公司的电脑硬盘,但蹊跷的是电脑记录中没有灏月公司的印刷账目,倒记录着南京新华教科教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教科教公司)的销售账目。印刷厂的电脑里为什么记录着软件公司的销售账目?这两家公司是什么关系呢?
经过缜密侦查,这两家公司的关系脉络分明:原来灏月公司的法人代表是钟山的母亲,钟山及其父亲、妻子都是股东,其父钟家内兼任业务厂长。而教科教公司的法人代表则是钟山。灏月公司承印非法出版物,教科教公司负责销售、发行。这两个单位背后是一个家族,幕后主使人就是钟山。说穿了,就是钟山一人掌握两个公司,完成非法出版物的印刷和销售一条龙的业务。
钟山很狡猾,他狡辩电脑里的销售账目有很大一部分是正版书的销售账目,他的非法出版物只是掺杂式的销售。“钟山很得意,他深知此时我们掌握的证据有限,很难准确确定他们非法出版物销售总额,所以有恃无恐。”曹立说。起诉陷入僵局。
电脑里的销售账目不能证明非法出版物总额,却能够证明非法出版物的发行流向。查!查到天边也要查个水落石出!于是检察官们顺藤摸瓜奔波于全国各处调查取证。
历时2年,行程1万多公里,获得大量销售记录、运输凭证等证据,再加上后来得到的派工单等原始记录,清楚地查明钟山涉嫌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教材和教辅图书300多种,涉及15家出版社、28家印刷厂和20多个省市100多家经营单位,总案值高达2600多万元。这是近年来全国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出版案。
从立案侦查到起诉历时2年,曹立检察官在起诉阶段介入该案时,他的爱人刚刚怀孕,到开庭时,他的女儿已经满月。案件的艰难复杂由此可见一斑。钟山究竟是怎样建立渠道疯狂盗印和发行图书牟利的?他又是怎样集“编、印、发”三个环节于一身,建立了他的非法出版王国?
谜底出乎常人意料。
人际网络与价格战
钟山今年35岁,五官端正,气质儒雅,是南京某高校的本科高才生。其父母也是大学退休教授,可谓一门书香。
钟山原先在一家国有企业印刷厂做业务销售员,专门为单位销售各类教材图书。他聪明能干,办事认真,很得领导器重。钟山在业务销售中发现:全国各中小学都狠抓教育质量,各种教材如雨后春笋般纷纷登场,市场需求量极大;各种教辅图书也是层出不穷。
钟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品尝到了甜头。2000年,一家业务单位预订1万册教材,刚巧单位书库里该教材只有5000本,钟山便壮着胆子掺进去盗版教材5000本,当1万册如数交付给业务单位时,钟山还忐忑不安了一阵子。他后来发现此事竟然没人发觉,心里豁然一亮:原来赚钱这么容易。
如果自己搞印刷、销售,那赚的钱岂不是更多?钟山心想:不如自己单干。随即,他成立了根本没有发行资质的教科教公司,自己任法人代表,负责组织业务和销售发行。钟山后来承认:他注册的教科教公司经营范围只是教学软件、教学资料的开发,仅仅具备图书零售的资质。
从一开始,钟山就用教科教公司名义组织货源,做成胶片,拿到其母亲的灏月公司印刷。而在灏月公司印刷好的图书,很快就有了大量销路。
钟山盗印书销路的奥秘正是他通过原来工作关系建立的人际网络,钟山向许多业务员允诺高额回扣,他们便答应与他长期合作。盗版书就堂而皇之变成了正版,不明就里的二级销售商和学校、学生成了最大的买单者。“个别国有正规书店的工作人员监守自盗,使他轻易打开了销售渠道中的缺口。”主办此案的鼓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谷以成说,“钟山初涉盗印便紧盯住了青少年教材和教辅材料这块肥肉,这些书粗制滥造,谬误很多,又通过正规渠道销售,对青少年的学习与成长有着难以估量的反面影响。”
但钟山可不会顾及青少年的教育问题,他只知道价格竞争是市场竞争的关键,于是他向销售商提供的价格比新华书店的折扣率低23%%。“这就代表标价10元的一本书,一级销售商在钟山那里至少可以赚到5元。”曹立在解释盗版图书为何顺利进入市场时说,“书商受暴利驱使,让钟山的销量一路走高。”
此后他开始大批量的盗印。由于销售情况越来越好,除了家族的灏月公司外,钟山开始物色其他印刷公司帮着印。由他提供纸张、硫酸纸、封面和经费,有些个体印刷厂睁只眼闭只眼赚他送上门的钱。
有的印刷厂对钟山提供的印刷业务的合法性提出疑问,他就谎称自己是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驻南京办事处主任,有合法手续。他先后在黑龙江、安徽等地共联系了9家印刷厂,印好后以教科教公司的名义销售到四川、甘肃等地。
一个人的“出版社”
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9月间,钟山最大的一次盗印就达70余万册,总码洋1000多万元,由他自己决定印数,盗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高中语文读本》第一至五册、《小学生语文自读课本》第二、四、六、八、十、十二册。
这次最大的盗印,钟山交给自己做图书发行员的朋友,由他们直接向外地书店征订,然后由钟山将盗印好的图书,掺杂在正版书里向书店销售,再由当地书店私下里与钟山结账,全部运作都绕过了新闻出版局。“这种方法叫‘飞过海’,麻痹性特别强,”曹立说,“因为他找的‘托儿’都是正规书店的发行员,所以一般书店根本就不会起疑心。”
钟山还违背出版行业规定,私下里套用使用过的秋季版书号,再印春季版的书。据检察机关查明,钟山及其加盟的印刷厂前后共盗印的图书共计168万余册,码洋1800余万元。
为了赚取更多的钱,钟山决心在大肆盗印之外,自行组织编辑、出版业务。2002年底,他专程到北京某高等学府,请到一位博士,编写了一部科普读物《珍惜光明》,共五册。那位博士负责组稿,联系出版社,“搞”书号。当钟山付给博士10万元,拿到书号和委托印刷手续后,便在灏月公司搞好样本,大批量印刷,以科普出版社的名义四处销售,单是在江苏、安徽两地就达7万多册。至此,他集编辑、印刷、发行于一身,俨然以出版社自居。
由于非法出版业务发展迅速,钟山赚钱红了眼,胆子愈来愈大。后来,他干脆假冒中国青年出版社的名义,在南京周边地区个体印刷厂大量印刷《最新同步辅导--拓展与提高》20余个品种,累计25万余册,码洋150余万元,在江苏省内销售。
采用上述方法,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7月,他假冒出版社名义并与中青社、南京东南大学等出版社签订非法出版、销售合同,发行非法出版物共计100多万册,码洋800余万元。
2004年4月1日,鼓楼区检察院对从事非法出版、发行活动的南京教科教公司、南京灏月公司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犯罪嫌疑人钟山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