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职业病的杀伤力之大,令人咋舌。目前,因苯中毒、粉尘、放射污染和有毒、有害作业等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其危害程度远远高于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而致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不到控制和消除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用人单位不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贫乏。安全生产的警钟再次向人们敲响,生命健康不该被漠视---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迅速发展,职业病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在逐渐加深。在泉州,制鞋、树脂工艺、石材在本地产业链条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一些过去未曾见过或者很少发生的严重职业中毒,如正乙烷、三氯甲烷中毒等时有发生。职业病防治意识的淡薄和部分法规程序上的不尽完善,使劳动者远离职业病伤害增加了不少困难。
有毒有害职业从业者众多
市防疫站相关人士指出,我市地处沿海开放地区,乡镇企业、私人企业和外资、合资企业发展迅速,有毒有害物生产企业及从事职业危害作业工人数量众多,其中制鞋、树脂工艺、蓄电池、石材加工等行业职业危害形势不容乐观,职业病病例时有发生。加强相关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引起各界重视。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存在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达数千家。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已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最主要因素。许多职业病除损害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外,其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经济负担。
工人和企业防护意识不足
一方面是人数众多的工人进行有毒有害的作业,另一方面,许多工人又缺乏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这使得职业病更容易发生。在职业选择上,一些劳动者因相关知识的缺乏,从事和自己健康状况不相适宜的工作。
专业医生介绍,如果劳动者的血象检查低于正常参考值,患有各种血液病、妇女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那么就不宜从事制鞋、工艺品彩绘、彩色印刷上光、电子器件清洗等可能接触苯的职业。而有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病患者,不宜从事铅作业。但在上岗前,企业法人及劳动者有进行相关体检意识的少之又少。
另外,许多工人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粉尘的条件下作业,他们主动防护的意识不强。不少人既无相关的防护技能,又不知道应该使用专用的防护用品。
在企业方面,目前很多用人单位防护设施不够有效,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甚至不用防护设施。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生产作坊,劳动环境比较恶劣,但由于其往往处于城乡结合部,点多面广,不易监管。此外,由于用工制度不规范,流动劳动者非常多,企业对劳动者健康监护面非常小,产生的职业病难以及时被发现,所以目前潜在着很多职业病的威胁。
多数患者“拖不起”
当职业病发生后,对职业病患者进行补偿,使之可以得到及时的治疗,是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的重要方式。但是,职业病在补偿方式上不尽完善,加大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市劳动监察大队黄大队长认为,目前职业病鉴定裁决程序复杂,耗时费力,暴露了对弱者保护力度上的不足。据介绍,职业病病例发生后,首先要由职业病诊断机构对职业病进行确诊,后由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随后还要由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伤残等级鉴定,再由劳动仲裁部门裁定赔偿事宜。如果双方对结果产生异议,还可申请复审,所需时间更长。
但是,劳动者在发生职业病后,需要快速确诊治疗,稳定病情,一般的劳动者“拖不起”。黄队长介绍,晋江就发生过一起苯中毒事故,前后鉴定裁决历时五年,法院和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后,工人依然得不到赔偿,最后只能调节解决。最后工人拿到的赔偿款不到裁决数额的一半。
这一问题在全国许多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已经加快了配套立法,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