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局与全省17个市新闻出版局(办公室)签订责任书,将部分新闻出版。有关专家认为,这是我省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改革一次大胆的“撑杆跳”。这一“跳”意味着什么呢?
放权引起广泛关注
据了解,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出版、印刷行业的行政审批权属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局所享有,省级以下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只享有对行业的日常监督职能。因而,这次放权引起了广泛关注。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车吉心认为,新闻出版也要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我省市级都建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较全国而言,一开始就是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实施“委托”有利于调动各级管理部门的积极性。近年来出版物市场基本实现了规范有序,可以说委托管理的条件已经成熟。
放权也是放责任
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管理不是一般的“权力下放”,而是把法律法规赋予省新闻出版局的管理权限委托给市局行使。从这个意义上说,放权也是放责任。
如何看待手中的这个“权”?济南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韦平认为,委托管理虽然提高了相关工作量,但有压力也有动力。记者了解到,韦平分管6项委托,往下延伸就是每一项委托的具体责任人。内部资料性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方面的责任人尚文彪说:“原来文件‘旅行’耽误了不少时间,委托之后要求一件事情要在3至5个工作日完成,真是一个大提速。”潍坊市新闻出版局则准备分五个层次落实“委托”,他们还计划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千万别碰“高压线”
实施委托管理后会不会“一放就乱”?对此,省新闻出版局准备了一整套严密的管理、监督措施,努力把委托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
车吉心说,给权是让你用好、管好的,而不是滥用的,不能用来以权谋私。要增加委托管理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杨学锋说,委托后,省新闻出版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一旦发现有不依法审批备案等情况,将责令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委托管理资格,并追究责任。他希望每一个新闻出版管理者,千万别碰“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