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冬天的北京,这里正悄悄孕育着一场中国出版业的重要变革。虽然室外是接近摄氏零下10度的低温,北京皇家大饭店内却是春意一片。在‘2003年中国书业高峰论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明确表示,新闻出版总署今年将以‘发展’作为制定政策的主题,推动中国新闻出版事业向更务实、积极、开放、透明,更具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的方向发展。”
这是2003年初《文汇报》一则报道的开头,标题是:《我国图书出版业酝酿巨变》。一年过去了,回眸2003年中国新闻出版业改革的进程,令人欣喜地看到,这种巨变已经开始实现。
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为我国各行各业,包括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和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对文化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有新突破,把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文化发展观中解放出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文化发展观。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辽宁省调研时强调,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大胆尝试,大胆改革,通过改革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要在深化改革中加快发展,以发展为主题,以机制和体制创新为重点,通过改革促进文化生产力解放,促进文化主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在2003年初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主题就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开创新闻出版工作新局面。”而要开创新局面,首先要开创新思路。2003年新闻出版业的巨变也确实表现在思想观念的巨变上:
第一,确立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调指出,宣传思想战线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这为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深化新闻出版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
2003年6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坚持“三贴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出版工作的意见》,要求新闻出版战线必须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从切实履行我国新闻出版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中所肩负的历史责任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三贴近”的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倡导“三贴近”,积极鼓励“三贴近”,努力实践“三贴近”,把“三贴近”化为我们每一个新闻出版工作者的自觉行动,使“三贴近”在新闻出版战线蔚然成风。
“三贴近”的提出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和重大意义。在宣传文化领域特别是新闻出版方面,也存在着老百姓很不满意的东西,例如报刊乱摊派增加群众负担,打开电视新闻镜头都是会议和领导,国内外重大事件新闻反应迟钝,乱编教材教辅,新闻报刊不关心群众利益、不关注社会热点、不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李长春同志代表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从“三贴近”入手,改进新闻出版工作的要求。中央的这个要求一提出,立即得到广大新闻出版工作者的拥护。新闻出版界很快就有了实际行动,改进“两会”报道、精简会议新闻、改革领导内外事活动报道、伊拉克战争24小时全景报道,抗非典新闻宣传贴近现实、防病健身出版物快速出版直送千家万户……信息准确及时、真实、透明,舆论引导鲜明生动、以理服人,出版产品贴近群众、适销对路。
第二,树立了“发展”是新闻出版业主题的观念。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实现民族强国都无从谈起。石宗源署长指出:“新闻出版是一个实体行业,既要发展事业,又要发展产业。离开了发展,加强监管、促进繁荣和深化改革都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不加快发展,我们就既守不住阵地,也走不出国门。”
第三,把文化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两类,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分类指导的原则。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国家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
第四,对新闻出版的性质有了全新的认识。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席于友先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是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产业。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出版业,容易相对忽视出版业的经济属性、产业属性。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出版产业的发展必须与时俱进,与经济社会的阶段性发展要求相适应。”(《人民日报》2003年3月17日)
新闻出版既有意识形态的属性,也有国民经济的产业属性。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在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的总趋势下,一个国家新闻出版业的整体水平,直接反映并影响着这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是一个国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但是,过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过分地看重新闻出版物意识形态方面的作用,而对它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商品属性认识不够。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文化产业”的重要概念,强调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人们对新闻出版的产业属性获得了新的认识:“新闻出版是一个特殊行业,既是党的宣传思想阵地,又是先进文化的基本载体之一,也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这是十六大之后的一个新的认识,是2003年我国新闻出版领域思想解放的一个重要成果。
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出版业由于具有意识形态特性,与一般产业相比,在产业规范、准入制度和监管方式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第五,明确了“市场取向”和借鉴经济改革经验的改革思路。长期以来,我们的出版活动常常与市场脱节,有些出版物生产出来后不是进入市场,而是进入库房,造成浪费。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经济学教授何志勇认为,这种状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出版社没有建立起一套以市场为取向的出版营销体系,而这一问题的根子就在于出版业一直忌讳“市场取向”,担心这会导致出版社因迎合市场而出版低级趣味的东西,引起错误的舆论导向。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实际上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出版业是有法律法规规范的,不受法律制约、不以社会效益为前提就难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是有严格管理的市场,出版导向不正确的东西实际上难以长存于市场。
“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它的基本原则也适用于我国出版企业。”于友先指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国外发达国家出版企业遵循的基本原则。”(《光明日报》2003年11月6日)但是,在我国出版业的改革中,由于受制于出版单位的事业性质而长期回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问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社长、高级经济师贾杰认为,实际上,我国出版业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并没有把出版单位完全限制在“事业”的性质上。应该看到“企业化管理”才是出版单位的实质。从出版社的运作来说,除了极少数专业性非常强、要靠国家财政补贴的出版社之外,出版社与一般企业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第六,消除对民营书业的歧视,积极支持和引导出版产业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营书业作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据有关资料,到2002年,全国已有民营书店7.8万家,是新华书店网点的5倍多。全国已有涉足选题策划与编辑出版环节的文化工作室或文化公司,不低于2000家,大约是我国现有出版社数量的4倍。在一般图书发行领域,民营书业已占据了50%的市场份额,年销售额在300亿元人民币左右,其占有“半壁江山”的局面已为业界公认。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
石宗源署长在2003年初的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允许外资进入之前,就要放宽民营资本进入出版物市场的渠道,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版产业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还有许多政策需要调整,规章需要修订,观念需要转变。”柳斌杰副署长在“2003年中国书业高峰论坛”上明确表示,今后要取消所谓的“二渠道”称谓,对个体书商、民间资本应该一视同仁,外资享有的政策条件,国内的民间资本也应同样享有,不存在限制哪一种资本。因此,2003年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特别邀请了民营书业代表出席。在全国政协10届会议上有来自民营书业的政协委员出席,这在中国民营书业史上尚属首次。
第七,提出了人才战略。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党同志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努力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大力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石宗源署长指出,要紧紧围绕新闻出版事业的繁荣进步和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新闻出版业的人才优势,以人才资源开发建设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三个环节。要建立完善各类人才的评价体系、选拔办法和奖励制度,推动人才的合理流动。要加快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做到重点干部重点培训,年轻干部加强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按照中央的要求,在新闻出版行业努力造就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和著名的出版家,使之成为新闻出版事业继往开来的领军人物。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吉林考察时提出:“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与规定都要改变,一切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因为,“文化发展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文化发展有赖于思想观念的解放,而思想观念上的解放必然带来文化领域的重大变革。我国2003年新闻出版领域里的大变革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一、新闻报道方式发生重要变革。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讨论《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会议指出,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对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促进和带动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群众关心的内容,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努力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工作,是党的十六大后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不仅是我国新闻报道方式的重要变革,而且“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新闻战线》特约评论员指出,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率先垂范加强自身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深得党心民心”。
二、书报刊分销市场对外开放。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外商投资书、报、刊分销企业的定性与要求,设立外商投资书、报、刊分销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设立外商投资书、报、刊分销企业申办程序及应提供的要件,都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这是扩大图书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兑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的具体措施。
三、出版物发行业进入全面开放时代。7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该规定强调了市场准入平等的原则,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其中市场准入平等是最值得关注的。如对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企业,不再规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出版物发行单位或国家核准的国有资本控股的出版物发行公司”;对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不再限定必须是“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立的公司”。民营书业由此获得“一视同仁”的待遇。
四、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6月27日至28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通过深化改革,建立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创造条件。
在中央确定的35家改革试点单位中,新闻出版系统有21家,其中报业集团4家、出版集团6家、发行集团6家、报社4家、出版社1家。新闻出版总署为此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次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进新闻出版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
五、建立健全新闻出版业法人制度。我国新闻出版业长期实行主管和主办单位制度,任何一个出版单位都必须有一个主管机关和主办单位,但是由于主管单位和出版单位之间责、权、利不明确,许多出版物成为主管部门的行政附属品,出版单位成了主管单位的小金库。这是我国许多新闻出版单位难以做强做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石宗源署长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出版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法人制度,才能正常经营和发展。”“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的要求,新闻出版单位都应该具备法人条件,并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新闻出版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需求,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业法人登记或者企业法人登记,逐步在我国新闻出版业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
六、集团化建设取得新进展。2003年全国新组建试点出版集团6家、印刷集团1家。2月,中国印刷总公司、中国印刷物资总公司和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组建成立中国印刷集团公司,9月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在北京挂牌成立。中国出版集团管委会主任、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杨牧之说,新华发行集团总公司的组建,对于深化出版物市场的宏观管理,促进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实现行业的集约经营和市场重组,建立新型市场竞争主体,提高企业经营层次和服务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提速。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要求,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继2002年出台《关于新华书店(发行集团)股份制改造的若干意见》之后,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根据十六大精神,又印发了《关于新华书店实行股份制改造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推进新华书店股份制改造。目前,广东、北京、福建等地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四川、江苏、吉林、浙江等地也在积极进行之中。
八、“政企分开”的改革战略得到实质性进展。7月18日,中纪委、中宣部、农业部、新闻出版总署召开会议,部署治理部门报刊散滥、制止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工作。7月31日,新闻出版总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的精神,出台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规定,此次报刊治理的主要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主管主办的报刊,省级和省级以下行业组织主管主办的报刊,以及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的各种行为。“全国纳入本次治理的党政部门报刊共有1452种,其中停办673种,划转302种,实行管办分离289种,改为免费赠阅的87种”。
中央这次治理报刊,不只是“停办”、“划转”,减轻基层和农民订阅报刊负担,而且提出了“管办分离”的重要原则,这对我国新闻出版改革影响深远。
管办分离,指在坚持《出版管理条例》确定的主管主办制度前提下,对报刊管理方式做出的一种调整。具体要求是:1.人员分离。报刊工作人员不得与党政部门公务员混岗。各级党政部门现职领导干部不得兼任报刊社社长、总(主)编、顾问或编委会成员、理事等职务。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在部门所属报刊单位兼职。不得以党政部门名义参与协办报刊。2.财务分离。报刊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党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报刊单位收取管理费、发行费和其他费用,更不得把报刊经营收入变成机关的“小金库”。3.发行分离。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不得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报刊不得利用部门职权搞摊派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