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必胜印刷网 > 新闻中心 > 出版 > 正文

关于禁止在我境内与外资合办报纸、期刊和出版社的通知

时间:2001-02-06 作者:必胜网 来源:必胜网


  新出处(1994)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现对中外合资创办报纸、期刊、出版社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原则上禁止创办中外合资的报纸、期刊和出版社等传媒机构。
  二、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试办的中外合资报纸、期刊、出版社等传媒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遵照试办的宗旨和章程进行活动,并报新闻出版署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备案。
  三、与台、港、澳地区合资创办报纸、期刊和出版社等传媒机构,适用于本通知精神。
  四、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热点排行
柯尼卡美能达黑白新品bizhub PRO 1200产品报告

革新化黑白数字印刷系统——拥有更全面的综…[详细]

上海紫光预推出数字喷墨印刷机PM520

上海紫光机械有限公司将在2011年11月举办的…[详细]

杭州东城图像公司推出热敏CTP和UV-CTP

近日,杭州东城图像技术有限公司重拳出击,…[详细]

大族冠华新推GH794四色商务印刷机亮相全印展

第四届中国(上海)全印展于11月14日隆重召开…[详细]

美企业推出新概念UV-LED喷墨丝网印刷机

据来自美国wxow网站的消息,丝网印刷机厂商…[详细]

柯尼卡美能达bizhub PRESS C7000/C6000产品报

2011年8月5日,柯尼卡美能达在北京展出了其…[详细]

更多知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