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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2024年度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时间:2024-07-24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摘  要: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书香京城建设,增强首都文化底蕴,促进北京市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我局将按照《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键词: 实体书店 

  各区委宣传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文化部,各实体书店: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书香京城建设,增强首都文化底蕴,促进北京市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我局将按照《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北京市依法设立、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书店以经营出版物为主营业务,不存在异常经营现象。
 
  (二)申报房租补贴、转型升级奖励、示范书店奖励等项目类别的书店,需在2023年9月23日前取得出版物经营资质,并持续经营。
 
  申报“进校园、进商场、进园区”书店(以下简称“三进”书店)奖励类项目的实体书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分支机构备案证明的首次签发时间应为2023年9月24日之后。1.校园书店:开办在中央部属在京高校和市属高校内的实体书店。2.商场书店:开办在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商业综合体内的实体书店。3.园区书店:开办在2024年评审认定的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含示范园区、提名示范园区)内的实体书店。(三)书店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其中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四)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五)2022年1月1日以来,未曾受到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处罚。
 
  二、申报项目类别
  1.房租补贴。
  2.转型升级奖励。
  3.示范书店奖励。
  4.“三进”书店奖励。
 
  三、申报材料
 
  2024年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度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表》《工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等基础资料和专项资料,详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及安排
 
  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及时登录“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s://stsd.bjxwcbj.gov.cn/)注册申报账号(上年度注册申报的账号本年度可继续沿用),并于2024年7月31日18:00前,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和在线提交相关信息,平台将于2024年7月31日18:00关闭新用户注册和在线提交功能。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上形式审查。2024年8月3日18:00前,北京市实体书店主管部门将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后,及时将审查结果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短信中的时间要求完成缺项材料的线上补报。逾期不补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提交纸质材料。2024年8月6日17:00前,请申报单位登录平台下载并打印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纸质水印版),按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按要求加盖公章和骑缝章,A4纸胶装一式两份),报送至申报书店所在区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纸质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五、项目评审与扶持
 
  本项目由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负责评审工作。
 
  各区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所申报的实体书店项目初审工作,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踏勘、复审等相关工作。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后给予相应资金扶持。
 
  六、有关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按时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申报。申报“三进”书店奖励类项目的,不能同时申报房租补贴、转型升级奖励、示范书店奖励项目。
  3.申报房租补贴类项目的,房屋租金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房租费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合同、票据等佐证资料。
  4.申报转型升级奖励类项目的,其转型升级的具体内容(书店店面装修改造、信息化系统建设、专用设备购置等)应是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且投入使用的项目,并按要求提供相应图片、合同及票据等佐证资料。新开业进行的装修改造项目,以及非书业务、系统运维、办公设备采购,不纳入转型升级奖励范围。
  5.已经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如“房租通”等)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的扶持资金。
  6.请各区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内容、主体资格等逐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核实经营场所、主营业务等实际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24年8月16日前,将初审意见和本区实体书店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主管部门(临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北京出版集团A座11层),并登录“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管理平台”(https://stsd.bjxwcbj.gov.cn/)及时完成在线初审工作。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李老师;联系电话:15140715441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2024年7月22日
关键词:实体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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