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陆续公布茶叶过度包装的案例。7月13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等陆续发布一批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部分茶叶产品包装空隙率达96.01%。
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河南商丘市市场监管局6月20日对该市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检查,发现睢阳区武星茶店销售的“武夷星金骏眉”茶叶包装空隙率达到76.7%;睢阳区和泉茶叶店销售的“华祥苑国缤茶(大红袍)”茶叶产品包装空隙率达到84.7%。7月4日,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管局对解放区玖福茗舍茶叶商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高级木盒包装“聚龙会”三十年祁红老茶,包装空隙率达到96.01%。
浙江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4月19日,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5家茶叶经销店销售的茶叶存在过度包装:绍兴上虞沁园茶庄销售的“紧压白茶”礼盒(商标:太姥山、规格280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79.2%;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顺兴茶叶店销售的“紧压白茶·白牡丹”(规格357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79.0%;绍兴市上虞区君子茗茶叶商行销售的“百年藏仓普洱茶(熟茶)”礼盒(规格357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81.8%;绍兴市上虞区百官鼎茗苑茶叶商行销售的“紧压白茶”礼盒(商标“玉芷芽”、350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66.4%、包装层数实测值为4;绍兴市上虞区澳信茶叶店销售的“普洱茶(生茶)紧压茶”礼盒(规格327g/盒)包装空隙率实测值达57.4%,均不符合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强制标准要求。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近期对限制茶叶过度包装有关要求进行解读指出,茶叶包装内所有单件的净含量均大于1g且小于等于5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70%;茶叶包装内所有单件的净含量均大于5g且小于等于15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60%;茶叶包装内所有单件的净含量均大于30g且小于等于50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40%;茶叶包装内所有单件的净含量均大于50g,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30%。据了解,“单件”是指具有独立包装且净含量标注明确的物品。
此前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倡导茶叶适度包装,推动绿色文明消费》倡议书,倡导茶叶经营者对产品包装进行人性化设计,提升新型包装和简约包装比例,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包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