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冷水江市分别办结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涉案人员受到被处以两万至六万元不等的相关处罚。
案件一
长沙市天心区“扫黄打非”办近日联合长沙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查处1起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发行非法出版物的案件。案件查获非法出版物847册,涉案金额约5万元。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有3台印刷设备(复印机、无线胶装机、切纸机各1台)正在运行,并发现有其印制的《THE ELEMENT》等263种、847册出版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印刷经营许可。当事人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经查,当事人还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对非法印刷的书籍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共售出12本,获利27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案件二
湖南省冷水江市近日办结一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经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杨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周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追缴被告人杨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周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六千元,予以上缴国库。依法没收复印机6台、切割机1台、胶装机1台、覆膜机1台、电脑3台、装订机1台等作案工具一批。
2021年9月,冷水江市公安局民警根据举报,在该市中连乡诚意村某民房内查获了该非法出版物制售点,当场抓获被告人潘某及曹某某。经公安机关调查,2020年12月,被告人杨某、周某借用他人身份证在某电商平台开设4家网店销售非法出版物;2021年9月,潘某入股该非法出版物制售点,与杨某、周某在某电商平台共同销售非法出版物。经统计,其销售非法出版物收入55万元左右。
冷水江市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遂对杨某、周某、潘某等3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