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计334箱85840个,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予以处罚款155800元。
据介绍,今年7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依法对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兴洋大道7号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有工人正在工作,生产车间可见生产原材料聚丙烯(PP)颗粒以及已装箱的和未装箱的一次性塑料碗,上述一次性塑料碗包装袋上标注品名:好日子好碗;材料:聚丙烯树脂(PP);执行标准GB4806.6-2016等信息,属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执法人员对涉案的360塑料碗170箱(26个/条,12条/箱),小塑料碗164箱(10个/条,20条/箱),共计334箱85840个,当场实施查封,并立案调查,同时对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供了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围绕该公司涉嫌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特许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该公司利用其生产便利条件,于今年7月12日生产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上述塑料碗的原材料是聚丙烯(PP),塑料碗的包装袋上标注聚丙烯树脂(PP)字样,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范围的产品,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规定。
经执法人员统计,上述涉案360塑料碗销售价格是16元/箱,小塑料碗销售价格10元/箱,涉案产品334箱(360塑料碗170箱,小塑料碗164箱),货值金额共计是4360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依法对海南东泓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对其予以没收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334箱(360塑料碗170箱、小塑料碗164箱),并处罚款15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