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能源局四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改产业〔2022〕200号)的通知。
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2〕200号
按照《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有关部署,为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现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改造升级
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实施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二、加强技术攻关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集聚发展
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加快淘汰落后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乙烯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三)严格政策约束,淘汰落后低效产能。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加快 30 万吨/年以下乙烯装置淘汰退出。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基准值以上的乙烯装置,加快淘汰退出。
对二甲苯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三)严格政策约束,淘汰落后低效产能。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加快推动单系列 60 万吨/年以下规模对二甲苯装置淘汰退出。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基准值以上的对二甲苯装置,加快淘汰退出。
五、影响几何
乙烯是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塑料等的基本化工原料,聚乙烯(PE)又可以分为三种塑料产品,分别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LLDPE)、低密度聚乙烯(LDPE)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其性能和用途均有差异。乙二醇主要用于生产聚酯(PET),进一步生产PET塑料、涤纶长丝等聚酯产品,涤纶长丝等广泛用于纺织行业,需求保持较快的增长。此外,苯乙烯和PVC等也是乙烯的重要下游产品。
对二甲苯是连接上游石化产业与下游聚酯化纤产业的关键枢纽,常用于生产塑料、聚酯纤维和薄膜。对二甲苯作为聚酯产业链的上游基础原料,直接影响到下游PTA成本,集中了聚酯产业链的大部分利润。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布,淘汰乙烯和对二甲苯行业的落后产能,短期内必将造成塑料原料的短缺进而导致价格上涨,再生塑料将会受到此轮价格波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