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开展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开始公示,其中明确,广州全市印刷行业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通知》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及现有从事书、报刊印刷、本册印刷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且具备涂布、印刷、清洗、覆膜、上光、烫箔、复合、烘干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工序的印刷企业。所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是对印刷行业涂布、印刷、清洗、覆膜、上光、烫箔、复合、烘干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防控治理。
根据《通知》,全市印刷行业应于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以下整治任务:(一)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二)无组织排放管控。(三)建设适宜高效治污设施。(四)台账管理。
印刷行业完成污染整治后,应及时告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单位基本资料、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报告及废气监测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核实整治情况。
自2021年11月1日起,不符合《通知》整治任务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生产活动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联动机制,协同开展印刷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大水性油墨、水性胶粘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替代,建立整治推进情况及监管情况通报制度。对露天和敞开式涂布、印刷作业,依法予以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