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即日起到2020年11月30日,将分步骤、分阶段组织重点行业和场所率先开展禁塑试点工作,从而为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塑的实施打好基础。
按照《通知》要求,从今年4月起至11月底,海南省将在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禁塑试点工作,对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的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10小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说“不”,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拒绝“白色污染”。
据介绍,试点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主要旅游景区、大型超市、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行业和场所及政府相关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会展等活动。
按照安排,试点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估考核阶段。其中,4月—7月准备阶段主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初步掌握试点范围涉及的禁塑单位数量、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量、替代品需求量等基础信息。各牵头单位还将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措施和切实可行的时间节点等;8月—11月实施阶段,各单位将依照制定的方案组织开展禁塑试点;12月评估考核阶段,重点对全省禁塑试点工作开展考核评估。
“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体现了逐步推进、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长伍晓红认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对禁塑各项措施及替代品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为今年12月1日禁塑法规正式实施提供经验。
记者获悉,海南省不久前颁布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海南省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全面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按照试点工作安排,将推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替代品产能增加。鼓励可重复使用制品、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品的生产;初步建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全过程追溯体系。部署和运行禁塑工作管理信息平台,引导替代品生产销售企业依托平台初步建成与市场监管执法相结合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全过程追溯体系。
“禁塑”工作是海南自贸区确立的先导性项目之一。据此,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借此呼吁公众逐步形成低碳节约的绿色生产生活理念,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