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保厅24日上午宣布:由生态环境部审核、辽宁省政府批准的《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今年6月30日发布,并将从今年12月起正式实施。这在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方面填补了国内的行业空白。
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和臭氧产生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治理是降低臭氧污染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辽宁在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逐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据统计,去年辽宁省空气质量指标达到历史最好,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均同比大幅改善。
与此同时,辽宁臭氧(O3)的浓度却显著上升,2018年臭氧平均浓度目前2014年上升了9%;今年9月,辽宁省臭氧浓度达到2014年以来同期最高值,而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也明显增多。臭氧污染已逐渐成为辽宁全省各市大气治理工作最主要的问题,治理臭氧污染迫在眉睫。
目前从国家层面看虽然已经制定发布了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制药等部分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但对汽车制造、船舶制造、家具制造、印刷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执行的仍是1996年发布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因此,辽宁发布与实施《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填补了印刷、汽车、船舶、家具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空白。
辽宁正式实施这两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后,将倒逼相关企业采用先进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改造升级设备,减少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的使用,实现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最终促进行业健康绿色发展,改善和提升辽宁的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