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司司长刘晓凯带队,印刷发行司路洲、版权管理司包佳栋、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盖征西、《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王勤组成的第一督查组,继续在新疆就“迎接党的十九大印刷复制发行专项行动”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专题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第一督查组对2016年以来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了核查,并召开情况反馈会,通报督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情况反馈会现场
督查发现“内资”方面的问题如下:
1.审批机关违反《办法》规定的条件批准“内资”编印。
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连续性“内资”《洛浦文化》《杏乡文艺》《学典文化》,其内容为文学作品集,应由出版单位出版;批准的一次性“内资”《蔬菜种植常识》《哈萨克民族乐器》,其内容为教辅材料,应由出版单位出版。
图为“内资”《洛浦文化》
图为“内资”《杏乡文艺》
图为“内资”《学典文化》
图为“内资”《蔬菜种植常识》
图为“内资”《哈萨克民族乐器》
2.内容审读制度落实不到位。
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一次性“内资”《疏附文史》《回望木垒》,其中含有超出其编印目的的历史文学内容。
图为“内资”《疏附文史》
图为“内资《回望木垒》
3.对编印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把关不严。
新疆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的部分“内资”印刷完成后没有送交样本;部分“内资”(如《服装缝纫基本技能》)将服务对象作为发送对象;部分“内资”(如《法制新疆》《南疆银苑》)没有标明印刷单位、印数;部分“内资”(如《走进新烟》)刊登了广告。
图为“内资”《服装缝纫基本技能》
图为“内资”《法制新疆》
图为“内资”《南疆银苑》
图为“内资”《走进新烟》
刘晓凯司长在反馈督查情况时,充分肯定了新疆印刷发行管理和执法部门面临新疆“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立足党的新疆工作总目标,团结稳疆、加强管理、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做好迎接党的十九大监管工作的更高要求。他强调,要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上来,坚决贯彻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聂辰席局长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强阵地管理,强化导向把关意识,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忠诚卫士;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印刷发行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领域的阵地安全。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贯彻落实周慧琳副局长的批示精神,强化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查处质效,限期进行整改,通过督查工作推动提升监管水平,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和舆论氛围。
第一督查组还就两天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与省局进行了深入地沟通。督查组将继续跟进落实有关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