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指设备、器物等因不能继续使用或不合格而作废。报废图书主要包括了无法二次发货销售的退货和滞销书。品相较差和无法二次销售的书,一般是一目了然的,当然要报废,比较普遍。但是,滞销书怎么来判定就不好说了。年发货低于多少才算是滞销,每个社的标准不一样,要看具体专业、具体类别来区别对待。
无论滞销书的标准是多少,报废滞销书,就是意味着切尾巴。专业出版通常是靠品种取胜的,比较重视品种规模,即高质量高定价多品种。如果说专业出版实质上是走长尾路线,那么,报废滞销书就是切短长尾,就是无异于“挥刀自宫”。标准严格,切得少切得妙,好比只是切了尾巴尖。标准宽松,切得多切得狠,虽不是自宫,但也要受点损失受点罪。既然切尾巴不好,那到底还要不要切?各方自有不同的意见。
编辑肯定不希望切。从内部结算来看,书印刷出来了,成本就支付了,后期只要是能销售出去,就会有收入,反正也是细水长流的事,好事不怕晚,聚少成多,卖出去一本是一本……
而从发行来讲,存在两种观点,一是销售压力大的时候,虫子也是肉,无论多少,有人要就有钱回,为啥不留着卖呢?另一种是,品种太多实在管不过来,制单麻烦不说,还有可能影响以馆配为主的满足率和到货率,与其围着低动销率品种转,真不如多下功夫在高动销率的品种。
还有库房管理人员的意见也要重视。当然,他们的意见非常简单明了,即最好不要有滞销书。首先是配书太花时间,效率太低,员工单位时间内的收入太低。其次是库房容量限制,图书是最占空间的商品,死沉死沉的不说,一种书至少要占一个台位,所有的库管人员都会为仓储容量伤伤脑筋,而滞销书通常是库存量不太多的图书,拼个台位很正常,但管理上难度就大了,因此也不希望保存太多滞销书。
编辑希望保留所有滞销书,而发行的意见则倾向于报废滞销书,出版社应该如何决定呢?不一定马上当裁判下结论,决定报废与否的不是编辑或发行人员的倾向性意见。到底应当由什么决定?
首先要从专业构建的角度来考虑。同一专业方向或同一类型的,如果有多个品种,或者是有列入出版计划的新品种,那么是可以报废的,否则应当慎重些,专业图书断品种是会影响出版社的专业地位的。
其次,图书和其他商品一样,也有其生命周期,而专业图书的生命周期通常会很长且与专业特性有关联。比如,讲计算机的图书,其生命周期和计算机更新换代的周期相关;讲网络的,肯定和第几代网络技术有关系。因此,报废图书考虑一下正常的生命周期也是应当的。
第三,算好经济大账,必须便是安排好新书、库存书、滞销书占用库房面积的比例,严格把控好这一比例,目的是确保高周转率图书不受影响。
第四,算好报废的量所影响的回款与迫于库房面积而新租库产生的租金之间的经济小账。大账实质上是保证整体的效率,小账才是落脚于经济。
出版行业整体效率低是顽症,应当是每时每刻都要注意改进和提高的。因为关系到效率,也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抠抠索索而不能保证库房面积的,库房的效益肯定不高;作为市场入口和编辑出版的终点,一旦库房效率低,出版社的整体效率一定不会高,既做不大也做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