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2015年6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三部委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财税[2015]71号)
指出该办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批试点行业为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行业。
《办法》附件1 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范围表
包装印刷 |
C2319 |
包装装潢印刷 |
指根据一定的商品属性、形态,采用一定的包装材料,经过对商品包装的造型结构艺术和图案文字的设计与安排来装饰美化商品的印刷 |
《办法》中第六条 VOCs排污费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计算公式如下:
VOCs污染当量数=VOCs排放量(千克)/VOCs污染当量值(千克)
----备注:VOCs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
包装印刷行业排污者的VOCs排放量,应根据生产工艺过程中投用原辅料及回收有机溶剂量,按物料衡算法进行计算。
----请注意:此处明确按物料衡算法进行计算----
2015年9月25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定石油化工及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85号)加急
从发布的时间上来看,该通知是发布于9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15]2003号)之后,文件中第一条提到如下两层意思:
❶合理制定VOCs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主动治污减排。VOCs对环境损害程度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大体相当。
❷各省(区、市〉价格、财政、环保主管部门要按照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当地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形势要求、Ⅴ0Cs污染物环境损害和治理成本,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ⅤOCs排污征收标准,并逐步调整至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基本相当的水平。
北京地方政策
2015年9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京发改[2015]2003号)
《通知》第一条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具体行业范围见附件。
---说明:在北京市发布的通知中将收费范围扩大到了书刊印刷。与此同时,试点范围也扩展到了汽车制造、电子和家具制造行业。----
《通知》第二条中明确了北京市的排污收费标准,具体为: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本市排放限值的50%(含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出本市排放标准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2013年12月1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二氧化硫等四种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657号)
该通知第一条提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排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0元,氨氮排污收费标准调整为每公斤12元。
说明:三部委发布的加急文件中提到,合理制定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ⅤOCs排污征收标准,并逐步调整至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基本相当的水平。此次ⅤOCs排污征收标准收费定为20元基准,高于二氧化硫等四种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与加急文件中提到的“调整至与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基本相当的水平”不符。----
2015年11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细则》京环法[2015]33号
《细则》中第二条明确排放量核算的办法一般采用产污系数法核算VOCs排放量。既然是按照产污系数法计量排放量,那么各种产污系数就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细则》附件1给出了主要行业VOCs产污系数表,表中系数最高的细分领域为:
系数最高排名 |
行业 |
对应行业代码 |
细类 |
产污系数 |
备注 |
1 |
包装印刷 |
C2311 书报刊印刷 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溶剂基凹印 |
2 |
|
2 |
溶剂基柔印 |
1.2 |
|
||
3 |
其他 |
1 |
|
||
4 |
水基凹印 |
0.8 |
|
||
5 |
|
平张胶印 |
0.7 |
|
|
6 |
家具制造行业 |
C2110 木制家具制造 |
油漆 |
0.6 |
|
7 |
石油化工行业 |
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环己酮 |
0.22 |
|
8 |
C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
醋酸纤维 |
0.15 |
|
|
9 |
包装印刷 |
C2311 书报刊印刷 C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水基柔印 |
0.15 |
|
10 |
石油化工行业 |
C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
丙烯酸纤维 |
0.13 |
|
在试点的五大行业16细分门类121种污染源中,产污系数排在前十位的中间,包装印刷细分门类就有6种。而这中间倍受关注的是平版胶印的系数确定,在印刷行业,平版胶印主要用于书刊印刷,在三部委发布的试点行业细分门类中,原本不在之列。而在最后的细则文件中,不但将平版胶印列入其中,还以70%的高系数出现,让很多业内人士不能理解。
争议一:系数是如何确定的?
在平版印刷车间,业内一致认定的产生VOC气体的原辅材料有:油墨、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和胶粘剂。文件中系数统一以油墨度量,是否有所偏差。随着近年来,在行业内大力推动绿色印刷、清洁生产工程,印刷企业通过采用环保材料,VOC排放量已有大幅降低,如现在大型的印刷企业已采用免醇润版液、大豆油墨、水性光油等材料,系数的确定需重新核定。
此外,平版印刷生产过程中油墨主要依靠纸张渗透和表面氧化结膜干燥,挥发物很少,平版印刷不属于污染制造方式。2012年,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调研,以及多家企业提供的多种平张印刷油墨的检测数据,平版胶印油墨的VOCs含量均在3%以下。
北京印刷协会调取了不同印刷企业近期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按国家三部委通知中给定的油墨、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和胶粘剂系数进行核算,以油墨作为核算平张印刷生产VOCs排放量的基数,产污系数均不超过30%。
再有,原辅材料使用量的多少和具体的印刷生产工艺密切相关,有的企业换版量大、有的企业以长版活居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材料量不同,自然消耗和挥发量也不尽相同。
争议二:哪种计量方法更贴近实际
三部委发布的文件中明确包装印刷行业以物料平衡法作为VOCs排放量的计量方法,而北京市发布的《征收细则》中则建议用产污系数法。北京印刷协会对6家印刷企业进行了实地计量测算,发现产污系数法核算的量一般为物料平衡法的3-5倍。一家北京代表性的印刷企业表示,如果用物料平衡法计算,月缴排污费大约在10万左右;而用产污系数法计算,月缴排污费差不多接近50万。这确实是比较大的差异,如果不能明确哪种方法更接近实际的情况,会给正处于微利时代的印刷企业造成巨大的负担和压力,企业根本无法消化。
建议
1.重新核定书刊印刷的产污系数,确定比较合理的计量方式,起到既达到通过收取排污费是新环境治理,又能维持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2.发挥环保先进单位的作用,带动全行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采用环保绿色的原辅材料。如可对通过清洁生产或通过绿色印刷认真的企业给予奖励和减少收费的政策。
结论
印刷业是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不可或缺的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印刷业是有责任由担当的行业,是最早积极推动绿色印刷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意识的行业。面对越发严重的环境问题,印刷行业应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持肯定支持的态度。印刷行业希望在政策具体执行的过程中,能发挥印刷企业、行业专家、主管部分、行业协会等多方面的参与和主观能动性,制定出可操作、便于执行、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制度,让印刷企业心甘情愿、明明白白。
希望印刷业的未来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