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2013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根据2013年版目录,在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中,有7种海关商品编号的印刷机械被列入目录。其中包括:1.办公室用片取进料式胶印机(片尺寸不超过22厘米×36厘米,用品目84.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2.卷取进料式凸版印刷机,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用品目84.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3.除卷取进料式以外的凸版印刷机,但不包括苯胺印刷机(用品目84.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4.苯胺印刷机,线速度≥300米/分钟,幅宽≥800毫米(柔性版印刷机,用品目84.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5.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线速度≥160米/分钟,250毫米≤幅宽<800毫米(具有烫印或全息或丝网印刷功能单元的);6.其他苯胺印刷机(柔性版印刷机,用品目84.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7.未列名印刷机(网式印刷机除外,用品目84.42项下商品进行印刷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