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表彰奖励
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北京赛区的竞赛活动同时也是北京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组成部分,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有国家职业标准,是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工种。只要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编制要求,自行编制实操试题,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至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登记备案系统,即可获得与全市竞赛等同的表彰奖励。北京市的要求是各工种的竞赛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印刷行业三个工种的职工组,初赛选手要达到330人以上,通过复赛并在最后组织不少于30人的市级决赛,即可获得各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和荣誉称号。各工种的学生组竞赛,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1、决赛各工种前五名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核发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证书;第六名至第十名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证书;已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者可晋升为国家一级职业资格。
2、复赛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证书,已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者可晋升为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证书;第二名至第五名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已具有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者可晋升为国家二级职业资格。
对在复赛中取得成绩排名前20%的其他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对在复赛中取得成绩排名的前20%—30%的其他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中级工)证书。
3、对在初赛中排名前20%的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四级职业资格(中级工)证书。对在初赛中取得成绩排名的前20%—30%的其他选手,且两项比赛成绩均合格者,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认定,向其核发国家五级职业资格(初级工)证书。
(二)大赛的表彰
1、决赛中各职业取得第一名的选手,授予“北京市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优先推荐“首都劳动奖章”评选,授予“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限女选手)称号,年龄在35岁以下选手,优先推荐“北京市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优先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2、根据决赛参赛人数及总成绩排名,取前一至十名授予“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高级技术能手”称号。根据复赛参赛人数多少及总成绩排名,分别取前一至五名授予“北京市(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3、根据决赛实际操作总成绩,取第一名授予“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某工种)最佳操作能手”称号。
4、对获得“北京市技术能手”和“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高级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其日常表现和贡献,给予一次性或工资晋级奖励。
5、对竞赛活动中,宣传通讯报道及时、组织比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设立优秀组织奖、优秀工作人员奖和优秀教练员奖。
所有市级竞赛获奖选手直接纳入北京市技能人才储备库。进入市级技能人才库的选手,免费参加市人力保障部门举办的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研修班,优先推荐参加享受北京市政府技师特殊津贴评选。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的初赛于2012年4月30日前结束。大赛组委会为企业举办初赛准备了知识理论试题,请在信箱:ysxx2005jnjd@163.com (密码:64042491)中索取。
复赛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20日,各单位在复赛报名时要同时报送简要的初赛总结与初赛选手名单(按照北京市文件要求复赛名额为初赛选手的30%)。各工种复赛于7月15日前结束。
复赛中选30%选手参加7月下旬的全市决赛,决赛结束后,按全国大赛委员会的要求,推选选手参加8月份全国决赛。
其中平版印刷学生组全国决赛调整为2012年5月份进行,学生组的初赛与复赛要提前举办,满足全国大赛组委会的要求。
五、大赛经费
大赛经费由政府和相关单位的支持与相关赞助,对参赛选手或参赛企业收取必要的报名培训费和办证费,各企业单位,要尽量为选手创造参赛的机会或建立激励机制。
六、报名事项
1、北京地区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印刷相关企业员工均可报名参赛,报名可由单位集体组织也可个人报名参赛。
2、报名表(附后)填写一式三份,附照片。照片要求:二寸彩色,蓝色背景。
地址: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邮编:100031;
联系人:段德新、刘木兴;
联系电话:64042491、66037368、13910503599;
传真:84035143、66037300;
邮箱:ysxx2005@126.com、beijingyinshua@sina.com
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技能大赛北京赛区组委会
北京印刷协会(代章)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