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文件 印赛组〔2012〕01号
各省(区、市)赛区印刷协会、中国印协各分支机构、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最短时间须两年举办一次的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2011年5月发出“关于做好2012年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筹备工作的通知”,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工种为: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三项工种。经各省(区、市)赛区初赛后,将于2012年7月-8月进行总决赛。
根据《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一类竞赛必须具备一支与竞赛参赛人员比例对应的国家级裁判员队伍,经组委会秘书处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竞赛处请示并同意,于2012年3月在北京举办平版印刷工(补充)、平版制版工(补充)、印品整饰工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培训班,解决本次大赛的初赛和决赛需要的国家级裁判员培训和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结合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由中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参与培训人员,进行关于国家级竞赛裁判员的职业道德、竞赛规则、职业规范、制裁原则、心理素质等内容的培训和认证。同时使其了解重新修订的三个标准《国家职业标准》的体系、结构、内容。贯彻新标准,促进职业鉴定的规范性,进一步了解职业技能鉴定的目的和工作要求,掌握职业技能鉴定各级教材和指导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更好地指导考生搞好竞赛前复习。
二、培训内容
1.学习传达国家和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鉴定有关文件精神。
2.裁判员心理学,裁判员的职业规范和竞赛规则。
3.介绍三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和新教材修订情况。
4.讲授培训教材内容要点,包括:基础知识、初中高级以及技师和高级技师教材的重点、难点,探讨如何对学员进行考前辅导。
5、讨论、答疑及编写教案、作业。
三、参加人员
准备在第三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中担负执裁任务,并具备规定条件各印刷企业相关技术人员、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相关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站从业人员、各印刷协会相关人员(具体条件和适用范围见附件2)。
四、培训师资
中国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家,标准撰写、标准培训教材编写的相关老师。
五、培训时间及费用
1、培训时间和地点在2012年3月下旬左右。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尽可能提前时间通知报名人员。
2、培训费:2200元(含裁判员证书和胸卡、资料费、食宿费)。
六、报名
请各单位于2012年2月30日前将“国家级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并提供三张二寸免冠照片,电传或邮寄回。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太平街6号富力摩根中心E-818或D-709
联 系 人:刘毅勇 郭明 杨广莹 王璐
联系电话:010-59361848-8017/8000 010-59361486
传 真:010-59361489 邮 编:100050
七、结业
凡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级裁判证书和胸卡。
国家级技能竞赛裁判员培训班报名回执.doc
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登记表.doc
推荐(大赛)国家级竞赛裁判人员的基本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