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出版产业已具相当规模,成为文化产业的生力军。
2009年,新闻出版业全行业总产出突破1万亿元大关,实现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占同期GDP的比重接近1%,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及相关活动的行业增加值超过1660亿元,占同期文化产业核心层增加值[12]的60%以上,已成为文化产业中的生力军、国民经济中不可忽视的产业部门和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2.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市场主体基本形成。
2009年,企业法人的单位数量占法人单位总数的96.3%,总产出、增加值、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和直接就业人数在全行业中所占比重最低为66.0%,多超过80.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已在我国新闻出版产业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
3.产业转型成效初显,数字出版发展迅速。
2009年,数字出版总产出已达到799.4亿元,总体经济规模超过图书出版,初步形成了北京、上海、广东等数字出版产业集聚区;在数字出版内部,手机出版的营业收入已超过传统的网络游戏,占数字出版全部营业收入的24.2%,位居首位。新闻出版产业的总体格局在技术进步的带动下已发生初步改变。
4. 文化大省和东部沿海地区新闻出版业发展优势明显并已形成产业带,中西部地区骨干企业开始崛起。
就总体经济规模而言,全国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的54.5%、增加值的55.2%、资产总额的55.3%和营业收入的54.5%集中于北京、江浙沪“长三角”地区和广东“珠三角”等文化、经济发达地区,呈现出集聚态势;就具体产业类别而言,图书出版总产出的56.1%、增加值的73.7%、资产总额的50.6%和营业收入的56.1%集中于北京和江浙沪“长三角”地区,期刊出版总产出的38.8%、增加值的39.1%、资产总额的45.9%和营业收入的39.1%集中于北京[13],印刷复制总产出的66.4%、增加值的62.3%、资产总额的64.1%和营业收入的66.7%集中于广东“珠三角”地区、江浙沪“长三角”地区、北京和山东等地,产业带初具规模。与此同时,江西出版集团、安徽出版集团、河北出版集团在全国出版集团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中分列第三、第八和第十名,一些中西部地区的骨干企业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始崛起,引人瞩目。
5.市场更加开放,非公经济成分获得长足发展。
在全国35.7万家新闻出版单位中,包括个体经营户在内的非公有经济单位超过32.4万家,占到单位总数的90.8%;72.0%的企业法人单位为民营企业,另有3.7%的企业法人单位为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非公有企业(排除国有全资、国有控股[14]和集体企业)占有的资产总额、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在印刷复制企业中已分别占到82.3%、83.2%、84.1%和84.7%,在出版物发行企业中已分别占到69.0%、76.2%、69.3%和80.5%。
6.对外贸易状况有所改善,“走出去”取得积极成效。
全国版权贸易逆差比例进一步缩小,2009年,版权贸易引进品种与输出品种比例降至3.3:1(2002年为15:1,2008年为6.5:1 );实物出口总量不断扩大,出版物进出口经营单位2009年累计出口图书、报纸、期刊885万多册(份),较2008年增长10.4%,金额达到3400多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