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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关于举办首届全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
2008-08-01 17:35  ???:113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各市、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新出联〔2008〕5号)要求,为挑选参加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选拔赛和决赛的人才,积极引导印刷企业加强在职职工培训,加快印刷高技能人才培养,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决定共同举办首届全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比赛活动(以下简称“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职业和范围

  比赛设置平版印刷工一个竞赛职业。

  二、参赛人员

  凡从事相关专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比赛标准和命题

  本次比赛以《平版印刷工》国家职业标准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要求为基础;命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竞赛试题由比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四、比赛组织

  成立首届全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比赛组织委员会,比赛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主办;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会同省出版印刷协会印刷分会承办。

  五、报名和培训比赛时间

  报名时间:7月21日~8月10日,培训比赛时间:8月16日~20日。

  六、比赛奖励

  (一)参赛人数达30人以上,获得全省决赛第一名的选手,报请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授予“全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得前5名的选手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核准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比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参赛人数达30人以上,获得全省决赛第6名至15名的选手,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并由比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三)对参加全省决赛的其他选手,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核准后晋升中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首届全省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奖,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四)对获得全省决赛前10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比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五)对获得全省决赛总分前10名的市、县,由比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七、联系方式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报刊印刷发行处联系人:黄志强

  联系电话:65373395

  海南省出版印刷协会印刷分会联系人:

  杨泽平  联系电话  13907693089

  刘江波  联系电话   65808298,13118909660  

  传真电话    65808298。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