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获通过用三到五年时间覆盖约2000家企业
2月9日召开的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这意味着“绿色保险”开始进入全面推行阶段。据悉,“十二五”期间我市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将全部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
作为较早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城市,我市于2009年被环保部确定为试点城市,首批18家企业当年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合同,去年我市完成了273家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参保企业达185家,收取保费489万元,保险责任限额达2.65亿元,在全国地级市中名列前茅。
据了解,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既能帮助企业分散风险、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又能降低社会成本、分担政府责任,有利于更好地应对生态环境压力、减少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但从试点实践情况来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欠缺,对高风险企业推行责任保险的工作尚缺乏强制力,需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来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降低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几率。
《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意见》提出,“绿色保险”的实施范围包括三大类: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所有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医院、学校、大型居民住宅区等周边环境敏感区300米范围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其它范围内的化工、冶金、电镀、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环境污染风险高的行业企业。每次环境污染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设立了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等数个档次,企业可按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相应的赔偿限额。此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时附加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应在续保时另行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据悉,环保部门将对全市有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并用三到五年时间使这项“绿色保险”走进2000家左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