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
武汉感光材料废物处置中心建成
2004-08-06 12:12  ???:1933

  照相馆冲洗照片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废胶片、废相纸等,将不能随意倾倒、丢弃,必须交由专门部门集中处置。7月20日,湖北省武汉市感光材料废物处置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

  感光材料废物已于1998年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主要来源于照相冲洗部、医院、电影厂、印刷厂、出版社等单位,其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和污染环境的有机物,如硼酸、对苯二酚、溴化物等。这些化学物质比较稳定,不易自然降解,贮存、处置不当或随意排放会对土壤、水体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环保部门要求,使用和经营感光材料的单位8月31日前必须申报登记,然后与处置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并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