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宁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区造纸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24家造纸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四大类产品共57个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检验,产品合格率为88%。
抽查发现,宁夏宇华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胶版印刷纸抽检不同规格的两个样品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产品的表面性能、强度性能、印刷性能、光学性能均未达到标准要求。中卫市兴盛塑化制品厂的产品经检验全项不合格。
银川市洁雅纸制品厂的“洁雅”盒装纸巾纸样品,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低于标准,细菌菌落总数超标。同时,该厂的“禾瑞”抽取式纸巾纸样品,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低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