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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鱼水:多项举措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
2009-10-21 10:02  ???:1537

  日前,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鱼水在2009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法律建议》,近日得到了国家版权局的答复和支持。

  宋鱼水针对近年来知识产权诉讼纠纷虽然呈现出急剧增长的态势,但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中仍面临着市场秩序尚未建立、促进产业发展的机制建设不成熟、不完善的问题,在《关于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法律建议》中提出了四点建议:

  建议一:达成知识产权产业化商业理念的共识。提出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进程,需要相关机构和组织推动权利人与使用人的合作,达成共利、共赢商业理念的共识。

  建议二:搭建科学有序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议我国已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调查、了解市场需求,研究知识产权交易中有效产业链的形成机制,搭建知识产权权利人与使用人的合法授权平台。同时建议成立我国统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在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中对文字作品使用的统一引导和管理。

  建议三:加强对著作权使用人的管理。建议各个行业都由统一的行业组织对著作权使用人的使用行为进行审查,建立著作权审查机制。

  建议四:提高对知识产权审判的支持。建议充实审判信息资源、增强法院调研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对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调查研究,为行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近日,国家版权局以国版字〔2009〕8号文件的形式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对该建议的内容表示赞同和支持,就四点建议逐一进行了回复,并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单位。

  第一,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合理配置,分工协作”的原则,促进版权作品的市场应用和广泛传播,使智力成果的价值在有效运用中得到合理体现。

  第二,国家版权局和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投资版权交易平台建设,促进版权交易的经常、有序开展。

  第三,相关部门正在从疏通授权渠道和打击侵权盗版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引导权利人与作品传播者的合作,一方面采用网络执法专项治理活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知识产品正常有序使用的市场机制。

  第四,将继续保持同司法系统的合作,通过宣传、培训、调研等方式提高司法和执法人员的相关知识,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