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的要求,总局于今年6—10月组织开展了新闻出版领域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对现行推荐性标准全部进行了复审。
根据专家复审结论及各标准归口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核结果,经总局研究,现决定废止《凸版印刷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等31项行业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废止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目录.doc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