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开始实施的新规则正在、或即将对我们的生活、工作产生巨大的影响。
1、760多种进口关税将下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我国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对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760多种进口商品将享受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以及与公共卫生相关产品的进口关税将降低,促进改善居民生活水平。
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12月28日启动了中国首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平台,近年来一直处于“半地下”状态的“海淘”行业有了在“阳光”下发展的平台,普通消费者通过“跨境通”网站订购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母婴用品和高档箱包服饰,可跨境外汇支付。
2、买降价车能少交税
从2014年开始,消费者买降价车将能少交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公告,从2014年1月1日起,税务局将依托电子信息平台,对采集到的每辆车价格信息,自动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这意味消费者购买大幅降价的汽车,将能少交一笔钱。
3、卫视每小时最多播3分钟购物广告
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各卫视频道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并且,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4、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接受公众监督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除了4种情况外,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为了确保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真实性,规定强调当事人实名公开,并且与送达当事人的一致,原则上不得修改、更换和撤回。
5、不动产登记制度将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明确2014年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尽管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算不上典型的房地产调控,但其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却是人们首先想到的问题。
6、研究生教育将收费
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将交纳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同时,我国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7、单独二孩政策将启动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区市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上海等地正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北京、云南等地已启动立法程序。
8、个人海外金融资产需申报
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从2014年1月1日起,这些都需要按规定申报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9、解放军文职人员不再享受军人待遇
2014年1月1日起,解放军两万余名文职人员将拥有属于自己的“身份证明”。文职人员在执行任务、办理公务时可以使用,但是从事社会活动、办理个人事务仍需要凭借居民身份证。
总政干部部领导表示,鉴于文职人员是非现役人员,按照国家对现役军人的优待政策,持用文职人员证的文职人员,还不能享受现役军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参观游览公园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10、动车上吸烟最高罚款2000元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强行登乘或拒绝下车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1、北京:外地人在京缴养老金满10年可在京退休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表态,2014年1月1日起,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但全部缴费不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可申请延长补足不满年限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12、上海:未满12周岁孩子不得坐副驾位
上海最新表决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从2014年3月1日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
13、上海:轨道交通逃票行为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加大了对逃票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和其他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14、广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两大重要的变化,一是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15年;二是明确规定当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此外,只要在2014年元旦前有参保记录,依然可以享受10年最低缴费年限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