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标准
“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贺年卡等物品”通知要求
2013-12-11 09:22  ???:3809

  近期,中央纪委、省、市公司相继发出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为使上级纪律要求在公司得到认真贯彻落实,12月2日,历城公司转发市公司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公司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历城公司纪委要求,公司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中央和上级纪委明令禁止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刷、寄送、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是继禁止中秋国庆送月饼、送节礼之后,反对“四风”的又一具体要求,是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务实举措,体现了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钉钉子”精神,公司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公司纪委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者。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