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标准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造纸印刷限制用地
2013-09-10 08:59  ???:3168

  广州市发改委和市国土房管局近日联合印发《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3年版)》,《指南》首次严格设定了《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资源消耗大、产值低、技术落后的产业将被限制或禁止用地。

  不在目录之列的一律进标准厂房

  首次制订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共涉及食品饮料、烟草、纺织、皮革、造纸印刷、石油化工、医药制作、房地产、公关设施管理、文体娱乐业等34个行业大类项目。

  其中,限制用地项目目录主要限制了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地规模较大但产值较低、工艺技术落后、目前产业发展已趋饱和的工业项目。而禁止用地项目主要针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资源消耗巨大、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技术需要淘汰的产业项目用地。

  据悉,限制用地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禁止用地项目一律不予供地。针对工业用地,新版《指南》还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单独供地产业目录,实行差别化供应,不在目录之列的项目一律要进标准厂房。

  埋葬骨灰墓单位用地不超1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2013年版《指南》社会事业部分分别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行业进行了用地规范,并新增了殡葬设施用地指南。

  其中,教育设施用地指南中首次将用地指标分为都会区和外围两类区域,幼儿园都会区学生均用地面积被严格限定为10平方米/生,外围区域为13平方米/生;小学都会区学生均用地面积9.4平方米/生,外围区域为18平方米/生。

  《指南》要求,新建养老院用地规模应不小于1500平方米,单位用地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床,同时绿地率不能低于40%。

  此外,此次新增的殡葬设施用地要求,经营性公墓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部分少数民族)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