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
关于北京绿色印刷出版物奖励资金的补充规定
2013-04-14 21:37  ???:64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北京市绿色印刷出版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京新出印[2012]第31号),进一步提高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鼓励和推动更多优秀出版物采用绿色印刷方式印刷,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读者的身心健康,针对管理办法中的奖励标准和中小学教材的奖励等条款做如下修订和补充。
   
  一、第七条奖励标准由每个印张0.138元修改为每个印张不超过0.138元。

  二、在北京地区使用的采用绿色印刷方式印制的中小学教材(不含教师用书),经出版单位申请,并且质检合格的,可按照奖励标准实施奖励。依据当年奖励经费规模和获奖教材品种的总体情况,奖励额度可以突破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单品种图书奖励额度上限。
   
  三、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北京市绿色印刷出版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3-4-1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