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尤玉仙女士通知,尤玉仙女士已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5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为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2011年8月5日至2016年7月28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尤玉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62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625%;本次质押1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6%;累计质押255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25%。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